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2024-05-19 04:17

1. 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126288822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

苏州园区公积金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不同于苏州市区、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其对社保、医保等有着自己独特的体系,这套体系是从新加坡引进的,被称为园区公积金。
园区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经验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一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住房保障等在内的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园区公积金具有预筹积累、纵向平衡的特点,与我国其它地区执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
为顺利实现政策的平稳衔接,保障公积金会员的权益,对非本市户籍的农村会员离开园区,可选择按国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也可选择按以往政策办理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手续。
公积金各专户存款必须专项用于会员各类社会保障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医疗及养老专户,顾名思义,用于保障在园区工作的员工及其子女的医疗费、门诊费、大病保险,退休后的个人养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苏州园区公积金制度

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2. 苏州园区公积金电话

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12-6288822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是园区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和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在园区行使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职权;以及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资金管理。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自助服务时间:24小时。
传真:0512-62881183/62885723/6288600。
地址: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3楼、11楼。
交通:公交26路、28路、307路、68路、47路均可到达。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规定保留养老、医疗所需的最低存款。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基本养老条件的。
在下列情况下,按规定标准扣除社会统筹基金后,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出国定居。
2、非苏州户籍的农民工,将回到农村户口所在地务农。

3. 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12-6288822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直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是园区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和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在园区行使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职权;以及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资金管理。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自助服务时间:24小时。
传真:0512-62881183/62885723/6288600。
地址: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3楼、11楼。
交通:公交26路、28路、307路、68路、47路均可到达。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规定保留养老、医疗所需的最低存款。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基本养老条件的。
在下列情况下,按规定标准扣除社会统筹基金后,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出国定居。
2、非苏州户籍的农民工,将回到农村户口所在地务农。

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4. 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园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1、持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机上查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华路2号国际大厦11楼;2、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0512-62888222查询;3、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ipspf.org.cn/publish/main/index.htm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意思是由城镇用人单位与在职的职工共同进行缴存的一种住房储蓄金。该公积金是按照国家要求强制缴存的,虽然住房公积金也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但是该部分是需要被存入到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苏州园区公积金

  你的算累积缴纳几年,但公积金要求连续缴纳一定时间才给你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未正在使用园区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
  (六)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已动用园区公积金购房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应留足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以下简称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
  (八)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本条前款规定条件的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职工在本规定实施后购房,仅使用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本次动用前的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支付房款以及偿还购房贷款的,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一、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热线电话
  0512-62888222(负责咨询各类业务)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除外)
  自助服务时间:24小时
  三、传 真:0512-62881183 / 62885723 / 62886012

苏州园区公积金

6. 苏州园区公积金

你交在园区的那部分现在政策上还不可以所以。相关规定附上。
14.会员动用普通专户存款购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首次动用公积金购房,所购住房是园区住宅商品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正常缴纳A类公积金;
(2)普通专户存款累计达6500元(夫妻双方均为公积金会员共同购房的,普通专户存款合并计算);
(3)男40周岁、女35周岁以上会员,需要在普通专户保留相应的最低存款额度:
35≤年龄<40
40≤年龄<45
45≤年龄<50
年龄≥50
男
-
6.3万
6.3万
12.6万
女
6.3万
12.6万
12.6万
-
(4)购买供会员或会员家庭居住的成套住房;
(5)购房合同(协议)上签署的购买方(含共有人)只能是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仅指会员的配偶、父母(含双方父母)或子女)。
首次动用公积金购房,所购房源是园区外苏州市城区内住房的
除需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会员的配偶在园区外苏州市城区范围内工作。
第二次动用公积金购房
除需满足上述1-5项条件外,还需满足:
①所购住房必须是园区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
②第一次动用并摊还贷款的所购住房须已全部付清房款及购房贷款,并取得房产证、土地证。

7. 苏州园区公积金电话咨询电话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订单火爆,请您耐心等待,这边会按照订单顺序进行回复【摘要】
苏州园区公积金电话咨询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订单火爆,请您耐心等待,这边会按照订单顺序进行回复【回答】
热线电话
        业务咨询及投诉:0512-62888222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除外)   自助服务时间:24小时
传 真:0512-62881183 / 62885723 / 62886012 本部大厅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回答】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本地固定电话号码,长途拨打需在此号码前加拨长途区号。通信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免收信息服务费。【回答】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回答】
首先进行的拨打电话(区号+12329);根据语音提示先定位自己所在的管理机构,进入后,根据语音提示按0即可进入人工服务。【回答】
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苏州园区公积金电话咨询电话

8.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sipspf.org.cn/publish/main/index.html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
电话:0512-123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14:00-17:30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368号
电话:(0512)12329
办公时间:09:00-11:30,13:30-17:00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园区行政类直属事业单位,于1997年4月成立,是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园区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园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